音樂學院資料員工作職責(試行)
2018年09月04日 來源: 作者:
為了妥善保管音樂系資料室的資料,提高資料使用效率,更好地為本系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特制定本職責。
1、資料員負責保管、整理資料室的圖書、雜志、報紙等。
2、做好圖書目錄,裝訂好雜志和報紙,做好資料室的開放閱覽工作。
3、主動熱情接待讀者,能夠解答一般性咨詢問題,清楚地掌握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的具體數目以及擺放位置。
4、搞好衛生,整齊擺放室內物品,借還物品要登記清晰。
5、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本職責在執行中如有與上級規定不符之處,按上級規定執行。
7、本自2009年9月1日起試行。
8、本職責由音樂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