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0ysok"></ul>
<button id="0ysok"><dl id="0ysok"></dl></button>
  • <li id="0ysok"></li><li id="0ysok"><tbody id="0ysok"></tbody></li>
    <rt id="0ysok"></rt>
    <center id="0ysok"></center>
  • 制度建設
      紀法百科丨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
      時間:2025年06月30日 09:19 點擊:4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基本釋義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其中一類是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有此行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重大決定,主要是指黨組織按照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作出的有關工作任務部署,干部任免、調整和處理等決定,對黨組織成員具有約束力,必須服從和執行。對于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不論是拒不執行,還是擅自改變,只要有其中任何一種情形,均構成違紀。


    有關規定
        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黨章第十條對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作出規定,其中第一項就是“四個服從”,“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位于之首。《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組織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但在上級或本級黨組織改變決定以前,除執行決定會立即引起嚴重后果等緊急情況外,必須無條件執行已作出的決定。

    • 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 ? 版權所有
    •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  郵編:010051
    • 蒙ICP備05000414號
    • 技術支持:CJCM
  •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新巴尔虎右旗| 伊通| 玉环县| 茶陵县| 台南县| 江油市| 元江| 奉节县| 洛川县| 平陆县| 乡城县| 健康| 鹰潭市| 都昌县| 麟游县| 乌兰浩特市| 金阳县| 青阳县| 南宫市| 凤庆县| 读书| 云龙县| 禄劝| 交口县| 尉氏县| 台东县| 大安市| 苗栗市| 理塘县| 石景山区| 桐柏县| 阜新市| 蓬溪县| 资中县| 大名县| 陆河县| 无棣县| 临洮县| 阿合奇县| 杨浦区|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