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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于做好2024—2025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5-06-04

    各二級學院:

    本學期期末考試周為教學第17、18周(即2025年6月23日—7月6日)。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切實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推進優良學風、考風建設,結合師范類專業認證和審核評估要求,現將期末考試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加強考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各二級學院(以下簡稱學院)須成立期末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做好命題、試題審核、監考教師培訓、考試組織和考試過程的檢查巡視等工作。

    2.考前各學院要召開期末考試專題工作會議和監考教師培訓會,認真學習《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監考人員守則》,使監考教師明確期末考試各環節的具體要求,明確監考工作職責。

    3.考前各學院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的認定及處理辦法》等文件。使學生對考試作弊認定和處理辦法有全面的了解,對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認識,教育學生誠信應考。

    4.每場考試前各學院要安排好考場座次,清理課桌上涂寫內容及課桌內所有物品;監考教師需認真核對考生學生證和身份證。

    二、把好試卷質量關,做好命題保密工作

    (一)試題要求

    1.命題:課程編號、教學大綱、教材相同的課程原則上應統一命題,采用分級教學的課程,可單獨命題。每門考試課程由課程負責人或命題小組統一命制兩套試題(每套試題包括A、B卷),試題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命制。試題印制時由學院從中隨機抽取一套供考試使用,另一套封存備用。

    2.試題格式:嚴格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期末考試試卷及評分標準”格式編排(相關新的要求和模板詳見附件2、6、7、8),A4紙打印,打印稿應保證字跡清晰、卷面整潔。

    3.審題:試題及評分標準由各學院教學副院長審核后,用“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試題密封袋”密封并由審核人和命題人在封口處簽名并加蓋學院公章(試題、評分標準分別裝袋)。學院教學秘書檢查后簽收,將試題存放學院保密辦公室。

    4.特殊要求:凡需要使用計算器或詞典等輔助工具的考試課程,須在試卷上明確注明并提前告知學生。凡未注明者,考試時學生一律不準使用相關工具,否則以作弊論處。

    (二)命題與試題保密工作

    1.試題的交接、印刷、保管、發放等環節均在學院試卷保密辦公室完成。開考前50分鐘由學院教學秘書領取試題,教學秘書領取試題后要嚴格保管和分發,確保試卷的保密與安全。

    2.試題命制及審題工作均由各學院負責。命題負責人須填寫《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合理性審核表》(附件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命題審批表》(附件4),經教研室主任、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后留存。

    3.參與試卷命題、審核、送印及領取的教師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試題的安全,考試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試題,不得在網上傳送試卷文件。

    三、考試時間安排

    1.考前工作安排:

    (1)公共課排考時間:2025年6月5日-6月11日;

    (2)專業課排考時間:2025年6月12日-6月16日;

    (3)排考結果發布時間:教務處于2025年6月18日發布排考結果,監考教師和考生可登錄教務管理系統查詢考試時間及地點。

    2.考試時間安排:

    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6日。

    (1)隨堂考試時間:2025年6月23日—6月24日;

    (2)公共課考試時間:2025年6月25日—6月27日;

    (3)專業課考試時間:2025年6月28日—7月6日;

    (4)考試周每日三場考試,上午8:00—10:00時;10:20—12:20時;下午15:00-17:00時。

    3.公共課考試時間(見附件1)和監考教師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地點由開課學院安排;隨堂考試和專業課考試時間、地點及監考教師由各學院自行安排。

    四、試卷評閱、復查與成績錄入

    試卷評閱、復查、成績登錄按《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成績考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成績錄入時間:2025年6月26日-7月9日。

    五、試卷裝訂

    凡考試課程試卷要求統一裝訂成冊,裝訂順序如下:

    1.學校統一印制的試卷封面

    2.監考記錄單

    3.考場座次表

    4.《XXX》課程評價標準

    5.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合理性審核表(全部課程填寫)

    6.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命題審批表(筆試課程填寫)

    7.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

    8.成績單(教務管理系統打印,需教師簽名)

    9.試卷分析表(教務系統打印,需教師簽名)

    10.A、B兩套空白試題、空白答題紙

    11.考生答題紙(答題紙份數應與試卷封皮人數、監考記錄單人數、試卷分析表人數、成績單人數相吻合)。如同一門課程分冊裝訂的,可在第一冊裝訂如上內容,其余分冊可只裝訂學生答題紙。

    六、考試督查

    1.考試期間,教務處將組織人員對各學院考試及閱卷工作進行檢查,內容包括:監考人員到崗及監考情況,學院考場巡視情況,學生考試違紀與作弊情況,閱卷及試卷復查情況,成績登錄情況,并定期在網上公布期末考試動態。

    2.考試期間,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檢查本單位考試工作以及考場紀律和監考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考試總結

    考試結束后,各學院需對本學期期末考試的組織情況、考風考紀情況、閱卷評分情況、各門課程的命題質量、考試方式方法改革等情況進行總結,并于7月9日前將考試總結電子版發至教務處郵箱jwc@imnc.edu.cn。任課教師也應對自己所承擔的課程考核方式方法、體會、分析、效果、學生反響、建議等進行反思總結。

    八、其他事項

    1.依據師范類專業認證和審核評估相關要求,各學院須進一步優化“課程教學大綱”和“課程評價標準”,閱卷結束后各課程均須撰寫“課程目標達成情況分析報告”,均須保存平時成績采集最原始材料及期中考試試卷。非筆試課程須填寫“非筆試課程考核情況說明表”審批備案。

    2.緩考手續的辦理:學生緩考手續考前到所在學院辦理,緩考手續報送至教務處教務管理科。

    3.參加考試的學生憑身份證和學生證進入考場,禁止將書包、手機、電子詞典等物品帶入考場。

    4.在考試各環節中,如工作人員出現違反學校考試工作管理相關規定的情況,學校將對責任人及所在學院進行通報批評,并按《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修訂)》的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理。

    聯 系 人:尹煦、葛根佐拉

    聯系電話:0471-658525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公共課考試時間安排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試卷命題規則

    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合理性審核表

    4.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考核試卷審批表

    5.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非筆試課程考核情況說明表

    6.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考試卷模板

    7.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答題紙模板

    8.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模板

    9.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課程目標達成情況分析報告模板

    教務處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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